关于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各单位:

当前国内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复杂,本土疫情多点散发,部分省市出现了校园疫情,省内多个城市相继发现新冠病毒阳性感染者。为贯彻中央和省委决策部署,落实教育部和省教育厅关于常态化疫情防控下校园管理的最新要求,坚决阻断疫情输入校园,结合目前属地疫情防控要求和学校实际,现就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工作通知如下:

一、严格控制聚集性活动

1.按规定不需要居家健康监测的教职员工自3月17日起到岗上班。全体师生员工在校内外非必须不参加聚集性活动,在校园内须佩戴口罩。学生在宿舍区不串门。

2.除体育课外的其他各类课程继续开展线上教学,体育课全部改在室外进行。暂停校内外线下实习。实验教学原则上以虚拟仿真、直播等线上教学形式为主,确需开展线下教学的,做好个人安全防护。

3.所有食堂自3月21日起恢复开放堂食,错峰就餐,单向隔位就坐。浴室实行限流洗浴。

4.体育馆暂不对外开放。图书馆、自习教室实行限流开放,间隔就坐。研究生工作室错峰开放,保持一米安全距离。

5.学校所有线下聚集性活动非必须不举办。确需举办的,谁举办谁负责,50人以上200人以下规模的活动必须严格执行“一事一审批”制度,并做好活动前及活动期间的防控管理。不得举办200人以上的聚集性活动。严格落实举办方主体责任,对50人以上活动应制定防控方案和应急预案,由校长办公室提前向属地疫情防控指挥机构报备,落实先报备后举办。

6.全体师生员工在校内时,不从校外点购外卖。近期尽量不网购,不从海外邮购物品。

二、严格履行请销假制度

1.全校师生员工须严格遵守属地疫情防控指挥部各项管理规定。不得前往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所在设区市,增强个人防护意识,养成良好生活习惯,严格落实每日健康打卡制度。

2.教职员工非必须不离开学校驻地,确需离开学校驻地的,须履行请销假手续;在校学生非必须不离校,确需离校的,须履行请销假手续。教职员工请销假由各单位审批并报人事处备案,学生请销假由学生工作部门审批,外协用工人员请销假由国资、后勤、资产等用工单位审批。

三、严格执行属地核酸检测和健康管理政策

1.所有离开学校驻地的教职员工,须持有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返回学校驻地,返回学校驻地后向所在社区报备,实行“3+11”共14天健康管理措施(3天严格居家健康监测+11天健康监测),并按属地要求开展核酸检测。居家健康监测的3天不得进校上班。

2.所有离开学校驻地的学生,经申请获批后方可返校,返校时须持有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抵达学校驻地后,在24小时内再做一次核酸检测方可入校。入校后,实行“3+11”共14天健康管理措施(3天严格在校内指定区域健康监测+11天健康监测),并按属地要求开展核酸检测。

3.学校每周常态化核酸检测比例为20%,优先覆盖重点人群和近期有外出史的人员。

4.离开学校驻地师生返回学校驻地后须严格执行属地及学校最新健康管理和核酸检测政策。

四、严格控制校外人员及车辆入校

1.确需临时出入校园的外来人员及车辆,进校需由业务部门通过学校信息系统(校外人员入校申请)提前申报,准确填报进校人员健康信息,提交安全保卫处审核。外来人员凭入校申请审批单(纸质或截图),门卫再次核查行程卡、健康码及核酸检测报告,体温检测无异常方可进校。随车人员一律下车,经人行通道检测通行。

2.确需长期出入校园的外来人员及车辆,由校内业务部门提出申请,纳入校园门禁、车辆管理系统进行管理。业务部门要加强管理,掌握其健康信息。进校后将活动区域固定在工作场所内,在校工作期间非必须不离开学校驻地,注意做好个人防护。

各单位要继续严格执行“日报告”“零报告”制度,全面掌握师生员工离校信息,引导师生员工尽量保证活动空间相对固定。全体师生员工要严格执行进出校园管理要求,确保校园安全,巩固学校疫情防控工作成果。

本通知自2022年3月17日起执行。学校将根据疫情发展形势及上级文件要求适时调整相关管理规定。

 

江苏科技大学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2022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