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新学期教职工返校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各单位:

       根据《江苏省教育厅高等学校寒假前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点》《镇江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从严落实冬春季疫情防控措施的通告》以及学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工作要求,为做好新学期教职工(含非在编人员)返校疫情防控工作,现将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开学前教职工须做好每天的体温检测等健康监测和行程记录并及时报告所在单位,每日须在中午12点前按要求及时、准确、如实地完成“每日健康打卡”在线填报。

       二、教职工如所在地疫情风险等级为中高风险的,须报告所在单位,由所在单位提交学校审批同意后,方可返校。

       三、境内外中高风险地区人员返回前,须提前2日向居住地所在社区报备,并按照社区疫情防控要求做好防控措施,主动配合接受集中隔离、居家观察、核酸检测等健康管理服务。

       四、入境教职工实行“14天集中隔离+14天居家隔离+7天居家观察健康管理措施。

       教职工如有家属从境外返回,处于“14天居家隔离”期间且一同生活的,教职工一并居家隔离办公。

       五、来自中高风险地区所在设区市(直辖市为县区)的,应持有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否则须主动接受核酸检测,待核酸检测阴性结果出来后,方可有序流动。

       来自刚从中风险调整为低风险的地区、或者中高风险地区所在省份其他地区的教职工,返校时须进行核酸检测。来自低风险地区的,视情况进行核酸检测。

       六、教职工旅途中应准备好口罩、手套、消毒剂等必需的防护用品,全程佩戴口罩,尽量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合理规划行程,尽量避开疫情中高风险地区,尽量减少不必要的中途停靠、旅行和走亲访友。

       在公共交通工具上尽量减少与其他人员交流,与同乘者尽量保持距离,避免直接触摸门把手、电梯按钮等公共设施,接触后要及时洗手或用消毒剂等擦拭清洁处理。妥善保管好车票、机票、船票等行程信息,以便疫情防控需要时查询和追溯。

       途中出现发热、干咳、鼻塞、流涕、咽痛等症状,应及时就近就医,如在飞机、火车等公共交通工具上,应当主动配合乘务等工作人员进行健康监测、防控管理等措施,并及时将相关情况报告本单位。

       七、返校后的教职工,2周内应严格控制活动范围,少聚集、尽量不组织室内聚集性活动,2周后再开展校内活动。

       八、假期期间离开驻地,因出行管控、体温检测异常、隔离观察以及患病入院诊治等情况而需要延期返校的教职工,须按学校请休假管理规定办理请假手续,按事假或病假处理。

       九、请各单位于2021227日上午11:00前,统计好本部门教职工返校情况,并报人事处汇总,联系电话:84401036

       十、其他未尽事宜按照上级主管部门或属地规定执行。

   

 

江苏科技大学疫情防控教工工作组

2021219